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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鑑賞期
- 匠生活選物提供您享有七天鑑賞期(不包含食品及特殊商品)
- 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,僅供您參考、觀賞、品鑑比較,不開放試用,自收到商品之日起算,包含假日於收到商品七天內須完成商品退換貨,例:9/20收到商品,於9/27前將問題商品寄回。超過七天鑑賞期後,恕無法提供任何退貨、退款、換貨服務。
- 收到商品後如發現有瑕疵、破損或配件短缺的狀況,需要辦理退換貨,請於到貨後三天內先行聯絡客服,使用Facebook Message傳送『瑕疵』或『寄錯商品』之未剪接的錄影檔,我們將於上班時間內盡速為您處理。
二、退換貨寄回流程及包裝規定
- 請您以收到商品使用之原包裝紙箱將退換貨商品包裝妥當
- 若原紙箱已遺失,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
- 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
- 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或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
- 客服確認符合退換貨條件後,將於2個工作天內,安排宅配至指定地點取貨
- 當宅配回收退換貨後,請保留宅配提供之相關單據,避免紙本易遺失,建議拍照留存寄至匠生活選物之信箱,並保留至退換貨完成,以利日後查詢
三、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換貨權益
- 未與客服人員聯繫,直接將商品寄回
- 不接受因個人原因(色差、不喜歡、不適合或與想像中不同…等個人因素)退換貨
- 退換貨商品必須回復原狀且商品為全新狀態完整包裝(包含商品、附件、包裝、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或加購品、贈品等之完整性)
-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,您將商品包裝毀損、封條移除、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
- 商品並未保持完好包裝、已受破壞、損毀或不完整 (例如包裝膠紙或外盒被撕去)
- 商品已拆封即視為已使用,將不受理退換貨
-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,致商品有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
- 任何商品銷售網頁特別載明不接受退貨的折扣產品或特賣產品
- 非匠生活選物平台上購買之商品
- 匠生活選物保留任何爭議之最終決定權
四、退款方式
- 依照第一條鑑賞期於貨到後三日內聯絡客服後,客服會主動與您聯繫 (請留意來電或Mail來信)
- 「ATM轉帳」者,需提供收款帳戶,任一折扣商品訂單,整筆退回後,7個工作天內將整筆金額退至指定帳戶,折扣商品恕不退單項(不含六日與國定例假日)
- 「信用卡付款」者,款項將於原信用卡刷退,依銀行工作日約需7-14個工作天